5月申报纳税期延至19日,关注影响填报的这些新政策
2022-05-06
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受疫情影响,申报纳税期限有调整。
由于各地疫情影响,为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工作,有些地方税务局将申报纳税期限继续延长。提醒相关纳税人密切关注各地税务局的相关通知公告。
如:上海市税务局通知: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4、5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5月31日。
征期 · 要点
5月申报注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填报要点:
●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怎样办理?公告和解读来了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政策,涉及开票的相关问答
5月申报期: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小型、中型企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第二条规定,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小型、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填报要点:
● 5月申报期开始了!这些企业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退税
● 退税进度加快!两部门出台最新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 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公告发布,细则也来了(附解读案例)
完成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申报要点:
● 2021年主要企业所得税政策汇总
● 看看都改哪儿了?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
继续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填报要点:
● 办理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这些变化
● 个税年度汇算政策问答: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捐赠和税收优惠、境外所得
● 手机APP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手册
关注五月实施的新政
5月起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明确,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自2022年5月1日起,完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优化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和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