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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宣布!取消开户许可证,严查“公转私”!

2019-02-22

国务院传来最新消息,2019年底前完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加强个人银行账户的管控,严查“公转私”账户。

国务院重磅宣布!

2019年底之前取消开户许可证

12月24日,国务院召开了常务会议,会议明确提出:在试点基础上,2019年底前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早前,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文件,明确提出: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不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试点地区银行按规定审核企业身份、开户意愿真实性以及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后,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该账户后续办理变更、撤销业务也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无需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核准。

6月11日起,江苏泰州市和浙江台州市作为试点地区,已经开始实施。而在2019年底之前,将推行到全国范围。

对企业而言,取消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让企业开户变得更容易、更方便,同时程序的简化,也让企业减少了大量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

企业注意了!

“公对私”转账将严查

取消银行账户开户许可是不是意味着国家对企业账户的资金转账监管放松了呢?事实上,恰恰相反!

12月24日国务院会议同时强调:强化银行账户管理职责,推动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也明确提出:12月1日起,试点地区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增加完善账户管理协议、增加身份验证方式、加强“公转私”管理、健全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加强销户管理等试点内容。

虽然现在还只是在试点地区执行,但是很快就会推及全国。所以,超限额划款、不合规的公对私转账这些行为都要小心了!

何为“公对私”?

为何国家会严查?

“公对私”简单的说,就是公司的款打到私人账户上。除了银行规定的项目,一般的公司账户是不可以转账到个人账户的。

在实际情况中,“公对私”转账往往出现公款私存的情形,就是单位或个人为了逃避监管,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这样,极易导致贪污、挪用、偷税等犯罪行为的发生。

特别提醒!9种情况!

企业容易被盯上!

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一、资金大额交易会被严查!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法规看不懂?不要紧,我们做了一个表:

简单来说: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二、可疑交易会被严查!

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如果企业涉及以下这6种情况,要小心了: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明年1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也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了。

也就是说,2019年1月1日起,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转账出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也将受到严查!

最后,提醒各位老板、会计,一定要小心转账问题,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现在税局和银行信息同步,违规很容易被发现……想要节税应采取合法合规途径,而不是走私账逃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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